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福软教〔2022〕11号
关于印发《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横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各部(处、室、中心、馆):
为推进学校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增强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激励学校教职工开展横向科研和技术服务活动,促进科研成果推广与转化,规范学校横向合作项目及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按照“激励创新,加强联合,突出重点,促进转化,服务社会”的科技工作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发〔2016〕1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7号)、《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规定》(闽政〔2016〕3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横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横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