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厅2024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5 动态浏览次数:244

各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3〕6号)的文件精神,2024年起各单位需于9月底前按要求主动报送结题材料,省教育厅不再另行发文,现将本次结题有关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一)课题佐证材料尽量精简,只需要满足最低条件即可。如论文,只需要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的论文一篇,包括刊物封面页,目录页中包含本文的页面,论文首页及含标注项目编号的页面即可。

(二)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20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

2.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三)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日期截止至2024年9月13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以“社科结题+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建立的文件夹压缩包(内容包括:《202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汇总表》、《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佐证材料PDF合并扫描版,顺序为:刊物封面页--目录页--论文页统一发送至邮箱g676565663@qq.com



附件:

1.202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汇总表

2.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教学质量管理与科研处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