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25年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位。
请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所在部门教职工进行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课题类型:
1.类型一: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我校限报1项。在申报“类型一”的课题中遴选部分项目立项为重点课题,未予立项的不再立项为一般课题。
2.类型二:职业教育教研教改课题,我校限报3项。申报“类型二”课题的立项为一般课题。
3.各类型课题选题方向详见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人可按照选题指南或者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类型一”课题应注意研究的站位和高度。
4.重点课题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二)申报对象:
1.省内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在职教师和职业教育教研机构教研员。
(三)申报条件:
1.第一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
2.中级职称人员作为第一申报人的,须由2位省内职业院校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推荐。
3.第一申报人应具有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的研究经历。
4.课题组总人数不超过8人,作为核心成员(含主持人,前三)申报本年度课题的,限参与1项课题的申报。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1)第一申报人有在研省级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
(2)曾由于主观原因被撤销立项或课题未能通过结项的第一申报人,自课题立项之日起,5年内不得作为第一申报人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
1.为保证课题研究的时效性和研究质量,立项课题研究时长为2-3年,研究周期从立项之日起算,逾期未结项课题作撤项处理。
2.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改课题主持单位、课题组成员及其排序、课题名称、预期成果等内容,如有重要变更须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请。
3.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以本人或者其他人已获立项的课题进行重复申报(内容相同或基本相近)。
4.不得重复申报当年已申报其他教科研单位的内容相同或基本相近的课题,如发现将取消该单位次年申报资格。
(五)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日期截止至2025年4月28日。
(六)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以78+项目负责人姓名+自拟的课题名称建立的文件夹压缩包统一发送至邮箱g676565663@qq.com。
(例:78+张三+关于职业教育XXX的研究,内容包括:《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课题申报汇总表》)
2.无需提交纸质版。
附件:
6.《闽职教中〔2025〕8号 关于开展2025年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原文件
教学质量管理与科研处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