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强化教学质量管理体系,明确教学责任事故等级划分与界定标准,根据学校教学管理实际需要,现就《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修订)》(福软质控〔2023〕19号)部分条款作出补充释义,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对B20二级教学事故的界定(不认真组织教学,课堂秩序混乱)
1.班级内超三分二的学生不认真听课,任课教师未进行课堂纪律把控,形成“教师讲,许多学生在睡觉、玩手机、也在讲”等局面;
2.实训课学生实操环节超10-15分钟未进行课堂巡视与答疑;
3.非实训课连续超15分钟未进行课程内容讲授、解答、辅导等教学活动;
4.学生到课率不足70%,授课教师未进行点名或未将情况同步至授课班级所属学院。
二、关于对B5三级教学事故的界定(未按规定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随意变动上课时间、地点、形式)
1.未按教务处规定的调课报批流程进行调课申请(若遇紧急情况来不及调课及时报备质科处);
2.除特殊紧急情况外,在上课时间前未完成教务系统调课手续(周课表未调整)。
请各学院(中心、部)组织教师开展全范围多维度的讨论,形成意见反馈稿(如有),并在4月3日前提交反馈意见稿至教学质量管理与科研处邮箱:frzkc@qq.com。
特此通知。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与科研处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