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软质科〔2025〕14号 关于《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修订)》中部分条款的界定说明(修订)
发布时间:2025-04-14 动态浏览次数:23

各学院(中心、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强化教学质量管理体系,明确教学责任事故等级划分与界定标准,根据学校教学管理实际需要,教学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在“福软质科〔2025〕12号”文件中对《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修订)》(福软质控〔2023〕19号)的部分条款作出补充释义,并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教师意见。经各学院(中心、部)教师多维度讨论,现基于教师意见反馈稿对界定说明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关于对B20二级教学事故的界定(不认真组织教学,课堂秩序混乱)

1.班级内有学生课堂纪律不认真(如:玩手机、打游戏、睡觉等),任课老师应采取及时有效措施给予科学警示(如:行为提醒、巡堂巡视、劝诫等),保持良好的课堂纪律和学风,若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则视做教学组织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

2.实训课学生实操环节超10-15分钟未进行课堂巡视与答疑;

3.非实训课连续超15分钟未进行课程内容讲授、解答、辅导等教学活动;

4.学生到课率不足70%,授课教师未进行点名或未将情况同步至授课班级所属学院。

二、关于对B5三级教学事故的界定(未按规定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随意变动上课时间、地点、形式)

1.上课前未按教务处规定的调课报批流程进行调课申请(若遇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调课及时同步系秘书并报备质科处或教务处)。

特此通知。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与科研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