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福软质控〔2022〕39号
关于组织开展学校法治工作自评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处、室、中心、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工作,推动学校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学校法治工作自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指标体系与主要内容
自评指标采用教育部统一制定的《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以下简称《测评指标》),采取百分制,主要内容包含领导和工作推动机制、规章制度建设、内部治理结构、法律风险防控、法治教育、权益保护、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法治工作成效等8个一级指标,36个二级指标,81个三级指标,5个法治工作创新的附加项。具体分工详见附件。
二、自评工作流程
1.学校法治工作自评分为各学院(部),各部(处、室、中心、馆)法治工作自评和接受教育厅实地复核两个部分。
2.各学院(部),各部(处、室、中心、馆)需于每年9月1日前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报送各自负责的法治工作自评分数、小结(word格式)、对应佐证材料(PDF格式)和对应佐证材料档案盒。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各部(处、室、中心、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法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做好学校法治工作自评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学校依法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对学校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做好法治工作自评。在法治工作自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相互合作,力戒形式主义,不得弄虚作假。各学院(部),各部(处、室、中心、馆)对各自负责的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要通过以评促建,提高学校法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邮箱:1839427492@qq.com,联系人:郑建棋、叶凎,电话:15879982542、13159232995。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