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软质控〔2023〕66号 关于印发《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奖惩办法》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责任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1 动态浏览次数:650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福软质控202366

关于印发《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奖惩办法》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责任书》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处、室、中心、馆):

现将《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奖惩办法》《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责任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3年11月1日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各学院(部)(以下简称“部门”)及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团结进取、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以下简称“诊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诊改预定目标,根据学校诊改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奖惩办法适用于我校各部门以及全体教职员工。

第三条  奖惩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奖励名额分配上适当向诊改工作一线倾斜。

第四条  评优评先工作于诊改的阶段性任务完成后开展,加班补贴、惩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

第二章  奖励

第五条  奖励设先进集体奖、先进个人奖、突出贡献奖三项。

第六条  先进集体奖以各部门为单位评选产生。其中各部门评选的比例不超过全校部门总数的20%,先进个人奖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在职教职工总数的10%。

第七条  突出贡献奖用于在整个诊改工作中处于责任重、风险大的关键岗位,在关键时刻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或在专家组进校评估期间工作出色,受到专家好评的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  先进集体奖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根据督查结果,按比例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政班子审批;先进个人奖由各部门根据教职工在诊改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按比例提出建议名单,经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审查后报学校党政班子审批;突出贡献奖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提名,报学校审批。

第九条  本次奖励将作为对干部、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工资晋级和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具体的奖励标准,加大奖励力度。

第三章  诊改工作加班补贴

第十一条  补贴时间为诊改工作期间在校非正常上班时间部分;补贴工作范围为诊改工作内容;补贴人员为我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补贴费用按照学校加班补贴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诊改工作加班时间应提前报备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写明时长和工作内容,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审批督查;严禁虚报行为或以加班为由做无关事宜,一经查实,扣除该周加班费用,并全校通报批评。

第四章  惩处

第十三条  凡在诊改工作中出现工作过失、失职和违纪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均属惩处对象。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过失行为:

1.没有广泛、深入地组织学习、宣传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对诊改指标内涵理解不深入,本部门诊改氛围不浓;

2.不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率低、质量差;

3.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整改,工作进展缓慢;

4.对诊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失职行为:

1.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校或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2.诊改各工作组或部门负责人不按照要求制定本部门诊改工作方案,没有落实所属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未及时研究部署核查该部门负责事项,造成进度缓慢,质量不佳情况;

3.个人在诊改工作中出现两次及以上明显低级错误情况;

4.学校督查工作中发现并提出的问题不整改、不纠正

5.在学校面临省级诊改复核之际,本部门诊改工作依然没有明显成效;

6.在学校接受省级诊改复核时,严重影响学校整体诊改成绩;

7.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第十六条  部门过失的,对部门及其第一责任人、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扣除第一责任人本年度年终奖金15%;扣除直接责任人本年度年终奖金15%;个人过失的,通报批评直接责任人,扣除本人本年度年终奖金15%;取消当年一切评优评奖资格,两年内不予提职和推荐晋升职称。

第十七条  部门出现失职的,根据事情严重程度,给予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人员警告至引咎辞职或按有关规定给予免职处理,同时扣除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和部门全体人员本年度年终奖金30%,除此之外,本部门的绩效分配按正常标准降低30%。

个人失职的,扣除责任人本年度年终奖金,解聘现任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按低聘一级办理,两年之内,取消评优和职称评聘及提拔任用的资格,严重过失者,给予处分至引咎辞职或按有关规定给予免职处理。

第十八条  过失和失职行为的认定,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确认,由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审定并作出处罚决定。

第五章  

第十九条  凡是受到学校惩处而又不服的干部和教职工,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  本实施办法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解释。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促进我校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 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职成〔2021〕34 号)、《关于开展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省级复核试点工作的通知》(闽职教诊改〔2022〕1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

二、责任要求

1.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职成〔2019〕2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24号)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复核学校各层面学年诊改材料的通知》,加强学习,准确把握指标内涵,充分认识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以下简称诊改”)的重要意义。

2.根据《关于调整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委员会成员名单的通知》组建诊改工作小组,各小组组长为总负责,要立足全局,明确责任,加强部署,未能积极推进工作者实行“一票否决”。

3.职能部门、学院(部)领导为职能部门、学院(部)总负责,作为本职能部门、学院(部)诊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未能认真及时部署协调本职能部门、学院(部)工作者实行“一票否决”。

4.学校诊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分解目标,分片包干,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5.要认真分析、研究诊改指标体系,深刻领会指标体系的内涵和要求,按时准确填报数据和报送评估材料。要对照诊改指标体系制定计划,认真准备,严格自查。

6.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学校开展诊改工作,服从学校诊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学校诊改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高标准、高效率完成诊改任务。

7.要高度重视诊改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职能部门、学院(部)团结协作,形成一个整体,共同完成好诊改各项工作。

8.诊改工作质量纳入工作目标考核,科学高效,精益求精完成诊改相关文件及佐证材料,出现较大错误者实行一票否决。

三、责任奖惩

1.职能部门、学院(部)和个人诊改工作存在过失和失职行为按照《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奖惩办法》规定处理。

2.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工作拖拉,影响学校诊改工作进程的,进行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合格,屡教不改者实行“一票否决”。

3.职能部门、学院(部)负责人要科学部署,严格审阅,并签字,确保准确无误、科学严谨。由于诊改工作推诿扯皮或乱报数据资料,延误诊改工作进度,影响诊改复核结果的,实行“一票否决”。

4.对诊改过程中,对“诊改复核”作出一定贡献者,经认定,给予经办人“诊改复核先进个人”;对“诊改复核”作出重大贡献者,经认定,给予负责人“诊改复核突出贡献奖”,并给予奖励;“诊改复核”过程中,职能部门、学院(部)积极学习,团结奋进,及时高质完成诊改事项,承担诊改重要工作的职能部门、学院(部),给予“先进集体奖”。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签字生效。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和个人各存一份。

主要负责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