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软质控〔2023〕80号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听评巡课制度的决定(修订)
发布时间:2023-12-11 动态浏览次数:322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福软质控〔202380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听评巡课制度的决定(修订)

 

为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效果与教学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落实我教师队伍“传、帮、带”工作,切实保证教学质量,同时营造一个全各级领导都关心教学、重视教学、支持教学、尊重教师、严格教学管理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决定。

一、级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巡查不少于2次。主要了解教学方面的总体情况,了解教风和学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各职能部门为教学服务的情况。

二、学院(部)正副职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巡查不少于18次。主要听本学院(部)教师担任的课程和本单位学生所上的课程,了解各门课程存在的问题和学生对各门课程(包括实验、实习课)的意见和建议。

三、专业群主任、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对教研室所有教师至少听课6次巡查不少于10次。主要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并对课程教学内容要求或课程标准的落实情况、教学方法的改进情况及教师的课堂教学工作予以恰当的评价。

四、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正副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巡查不少于8,两个职能部门其他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巡查不少于10次,主要全面了解教学管理情况,教与学两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学生工作处、团委的正副职听课每学期应不少于4,巡查不少于6次,辅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巡查不少于8次。侧重了解学生方面的情况,如学习态度、课堂纪律、思想动态等。

六、专职教师(不含新聘教师)每学期应进行同事之间的交叉听课,要求每位教师听评本单位内的课程每学期不少于8,听评非本单位课程每学期不少于2一学期共10次,并积极参加各种教学观摩活动。

七、新聘任教师每月必须听课6-8一学期需听满24次并以听课记录表方式进行考核。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在每学期初发布《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巡查值班安排表》,对于未被安排足够次数的巡查值班人员,应自行补足,并确保巡查任务的全面完成。

、每次听课都必须于教务信息平台填写《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听课评析表》,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每次巡查都必须填写纸质版《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秩序巡查记录表》交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办公室并于《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巡查值班安排表》进行签字。

学院(部)期末时要对本学期听课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形成报告送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在每年期末各级领导干部听课情况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汇总后,将听课完成情况报分管校领导,是否完成听课任务应与绩效考核挂钩。

、听课人员对主讲教师的评价将作为教师晋职、考核、评奖时的依据之一;听课情况作为学考察各级领导干部的内容之一。

十一、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在适当时候,公布或通报学各级领导干部听评巡课情况,并召开会议研究处理教学检查中反映的问题。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