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23﹞29号)转发给各位。
请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所在部门教职工进行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次申报课题只设一般课题。《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主要方向性条目》(见附件1)聚焦我省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拟定了一批主要方向性条目,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中选择选题申报,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1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填报人数(含负责人)不超过15人。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职称证明复印件。课题负责人须主持过县级(含)以上课题或参与过市级(含)以上课题研究,并提供结题证明。
4.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改变课题名称等主要内容,其他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向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办提出。
5.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者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
三、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日期截止至2023年6月16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以课题项目负责人名字+自拟课题名称建立的文件夹压缩包(内容包括:《申请评审书》、《论证活页》、《课题申报汇总表》、职称证明扫描件、市级(含)以上课题结题证明文件)统一发送至邮箱g676565663@qq.com。
(注:《活页》“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者及参与研究人员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评审资格。)
附件:
1.《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主要方向性条目》
5.《闽教科规〔2023〕29号 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原文
教务科研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