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教学事故认定办法(修订)》宣贯专题会
10月16日上午,我校在教学楼D302召开《福软质管〔2026〕30号教学事故认定办法(修订)》宣贯专题会。会议由AI驱动教学质量保障中心彭静主任主持,谢周焱副主任、肖俊蓉老师、狄俊安教授先后作交流发言,各职能部门、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人、督导组成员及教学秘书参加会议。

会上,谢周焱对新版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进行系统解读。本次修订对标省内高校相关制度,将教学事故等级由四级调整为三级,进一步优化认定、处理、申诉流程,完善容错机制,细化管理条款,补齐制度盲区。肖俊蓉结合典型案例,对各类教学事故认定边界、等级处理、容错免责及报备要求等进行说明,帮助参会人员准确把握制度要点。

狄俊安教授作总结发言。他结合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工作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工作的制度要义、实施重点提出指导意见。他指出,教学事故认定工作要坚持质量导向、规范导向和育人导向相统一,既要以制度明确教学运行规范,也要以管理促进教师成长和教学改进。他强调,要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利益共同体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导师参与教学培训、课程建设和实践育人的机制;要坚持制度刚性与教育温度相结合,以规范促改进、以协同促提升,不断丰富课堂内涵,服务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狄俊安教授的发言立足学校发展实际,紧扣职业教育规律,思考深入、指向明确,为与会人员进一步理解制度要义、提升教学治理能力提供了有益启发。